7月14日上午,我院召开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精神专题研讨会,进一步学习领会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思路和措施。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小明同志主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红媚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立意高远、内涵深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我们在落实“从政治上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指出了具体实践路径。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进行了热烈讨论,并紧密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进行了充分交流。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对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深领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理论研究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
要融合推进政治建设,突出检察工作的政治统领。坚持和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高的案件要把握好法理情相统一,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要在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开、正义的朴素需求上用心,注重办好“小案”,坚持做好做实刑事案件检察环节促成和解、追赃挽损、行政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政治敏锐性,以能动履职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要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稳妥开展探索创新。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制度轨道上履职尽责,确保监督办案权力依法公正高效行使。要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既充分发挥检察官主体作用,保障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依法享有独立办案权和决定权,又严格落实“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责任制,做到放权不放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监督,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要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与质效。要注重以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研究着力点,在回答、阐释问题中引领、创新检察理论与实践,以办案带动研究,以研究促进办案。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以上率下,不断夯实检察理论研究基础,主动把实践调研、理论研究作为必修课。
要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持续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有机融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工作的落脚点。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干警家属“禁业清单”等规定,努力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 稿:蒙 茂
编 辑:梁世昌
责 编:邓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