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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儿子一家三口被害后,天就像塌了一样啊。没想到,省检察院的领导亲自办理我们的案件,还专门召开了听证会,送来了司法救助金!感谢你们,让我们有了重新好好生活的希望和勇气!”

          “我的孙子还在医院抢救,已经借遍了亲戚朋友,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你们在我家最艰难的时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两起司法救助案件召开的听证会上,钟某某、吴某某等刑事被害人的家属饱含热泪,哽咽说道。

          2000年3月13日凌晨,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发生一起一家三口被抢劫杀害的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伙同陈某、严某某等人到被害人钟某龙经营的商场抢劫,将钟某龙夫妻及其不满4岁的儿子残忍杀害。钟某龙的女儿钟某霞此时不满6岁,因在河源市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而逃过一劫,从此和爷爷钟某平、奶奶杨某莲相依为命。

          2020年7月,钟某平向省检察院申诉。在审查钟某平申诉材料的过程中,省检察院发现其符合救助条件,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2020年7月30日晚,河源市东源县发生一起抢劫案,被害人吴某某、潘某某在驾驶摩托车回家的路上被肖某某等四名被告人拦路抢劫,在躲避的过程中被肖某某踢到摩托车上,致使摩托车失控翻进路边的坑沟,吴某某全身多处骨折、脑部受损被送往河源市人民医院抢救。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过程中,主动告知吴某某的父亲谢某某申请救助。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情重大,救助金额将远远超过该院的经费预算,决定提请河源市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联合救助。

          在深入了解救助申请人的急迫困难后,案件承办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健认为:在第一起案件中,钟某平和杨某莲现已77岁和75岁,年老体弱多病,完全无收入,钟某平两个膝盖骨头坏死,为治疗所借支的手术费7万余元仍无力偿还,杨某莲患有肾结石等病,急需治疗,钟某霞因案件导致精神受到极大创伤,一直体弱多病无法工作,家庭没有经济来源,难以正常就医。三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建议给予钟某平夫妇和钟某霞共计20.59万元的司法救助。

          在第二起案件中,吴某某因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晕迷,经辗转广州多个医院治疗,已花费50余万元,目前仍未清醒,急需救治,而吴某某一家已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建议与河源市检察院、河源市东源县检察院联合救助20万元。

          2020年10月29日,省检察院在河源市对两起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河源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妇联、居委会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两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庭因受犯罪侵害而生活困难,且被告人均未给予有效赔偿,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情形,应当予以救助。

          在听证员的见证下,检察机关向申请人发放了救助金,并寄语他们要好好治病、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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