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5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审前羁押率已降至48.48%,共对39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率为13.24%,逐步形成“降低审前羁押率‘南沙模式’”。
南沙区检察院在推进落实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的过程中运用科技创新,建立了广东省首个“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解决“如何作出确定型量刑建议”、“如何客观科学地分析社会危险性”的问题,使“降低审前羁押率‘南沙模式’”更科学更客观更精准。
“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结合司法实践大数据分析,通过实证研究和统计学分析明确社会危险性包含的人身危险性要素和诉讼可控性要素,确定各类因素在社会危险性评价中所占的比重。
南沙区检察院将量化评估因素分为人身因素、犯罪因素和妨碍诉讼因素三类,细化评估项目43项,构建起社会危险性评估模型和生成量化表格,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信息化和技术化手段,成功研发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
检察人员只需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诉讼可控性等指标分类输入到该系统,通过特定算法,系统即可输出是否应予逮捕的基准判断,还可将量化评估结论形成审查报告结论性文字。
“公平正义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在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中建立‘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也是让群众更客观更直接地理解检察工作的方式之一。” 南沙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东蓊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