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院召开省内交叉巡回检察动员部署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推进会,对省内监狱开展新一轮交叉巡回检察工作进行部署。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粤贵,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李景言,省监狱管理局纪委书记林映坤出席会议。
据悉,此次交叉巡回检察是我省检察机关组织的首次跨区域巡回检察,于9月15日至10月31日完成,为期一个半月。主要任务是深入查找监狱和派驻检察室在刑罚执行、监管执法、法律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真正实现法律监督和刑罚执行工作的双促进双提升,努力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交叉巡回检察由省院巡回检察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由指定的市级检察院组建5个交叉巡回检察组具体实施,其中广州市院巡回检察四会监狱、韶关市院巡回检察英德监狱、佛山市院巡回检察江门监狱、惠州市院巡回检察揭阳监狱、阳江市院巡回检察茂名监狱。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贯彻落实好巡回检察的各项措施任务,实现巡回检察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充分准备、做足预案,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与交叉巡回检察之间的关系,确保疫情防控与法律监督工作两不误。
要配齐配强巡回检察办案力量,由市级院分管副检察长担任办案组组长,选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检察人员充实到办案组中,确保巡回检察办案质效。
要紧紧把握巡回检察工作重点,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强化对监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和刑罚变更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发现监狱执法活动深层次、制度性的问题。
要规范行使巡回检察办案职权,运用办案的思维发现问题、办案的程序开展工作、办案的标准固定证据,确保巡回检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要认真总结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善于运用巡回检察成果,注重分析总结和实务研究,努力形成契合广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