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源市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不断强化办案质量、效果、效率,全市检察工作实现从司法理念到工作成效的全面焕新。河源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龙川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该院“民法典+非遗木偶戏”项目获评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东源、和平、紫金县检察院获评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个集体和14名个人获得省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筑牢政治忠诚
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之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市检察机关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71次,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层层递进、走深走实,全市检察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配合市委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
坚持强党建促队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检察长带头为干警上党课,带头走进市委党校宣讲,以“凝心聚力开新局?踔厉奋进担使命”为全年主题,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读书交流和业务分享活动100多场次。龙川、东源县检察院在全市县(区)直机关工作第五届工作创新大赛中分别获二、三等奖。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我市检察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全市检察机关招录公务员15名、编外人员13名,交流、提拔任用干部85人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420人次,队伍素质结构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
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深化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建立“挂钩联系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政工干部”的联系指导模式,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和办案指导。与省检察院共同开展调研督导、靶向施策,促进薄弱基层检察院全力夯实发展根基,全市基层检察院整体工作实现提质增效。
主动融入大局
服务中心工作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全力投入平安河源、法治河源建设,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27件2848人,同比分别下降8.19%和9.07%;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98件3975人,同比分别下降5.49%和9.99%;批准和决定逮捕933件1343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525人;起诉2291件3064人,不起诉490人。积极参与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依法审慎稳妥办好危害国家安全和重大敏感犯罪案件。对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刑事犯罪260人,起诉282人。
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批捕涉黑恶犯罪34人,起诉44人,依法从严惩处肖建威等24人涉恶案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积极参与全民禁毒斗争,批捕毒品犯罪36人,起诉65人。积极参与网络治理,批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41人,起诉124人。
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1人,起诉143人。市检察院与江东新区、河源国家高新区、灯塔盆地农高区联签建立联系机制的意见,制定10条服务措施,由检察长和检察官专人对接联系,提供“定制式”法律服务。
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实现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市、县两级全覆盖,组建52人的市级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司法、执法、行业监管联手,监督引导2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31人.协同推进“断卡”行动,依法惩治危害金融安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7人,起诉48人。
扞卫公共利益,倾力守护河源绿水青山。围绕市委实施生态优先行动,与市河长办、市林长办及36个成员单位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助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积极参与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坚决惩治、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4人;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中,获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通报表扬。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2件,督促修复、治理被损毁污染的林地耕地和水域1473亩,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8522吨,挽回经济损失5386万元。开展“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联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全市近100个乡镇上千棵古树名木养护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督促加强养护管理。
全力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衔接,对监察机关移送审查的职务犯罪决定逮捕12人,起诉30人。依法行使检察机关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相关职务犯罪16人,办案数位居全省前列。
回应百姓关切
展现检察情怀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民生司法保障。
依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5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12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10人,起诉21人,制发检察建议3份,助力保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做实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向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95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83万元,省、市、县三级联动办理的张某英、罗某飞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与国家乡村振兴局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公开听证是推进检务公开、阳光司法的重要方式。市检察院全面规范开展检察听证,创新推行“检察听证+”司法办案新模式,率先在全省建立检察听证员库,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去年共对重大案件开展听证41场次,让当事人把事说清、检察官把法讲透,促进案结事了。“检察听证+”司法办案新模式获全市第五届工作创新大赛三等奖,成为全省唯一向最高检推荐的听证典型案例。
检察建议靶向发力,助力社会治理。全市检察机关狠抓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份,助力提升环境、卫生、寄递、安全生产等领域治理效能。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要有深度,更要有温度。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市委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大局,以有力的司法保障助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28人,起诉275人。对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捕不诉186人,联合公安机关对50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送往特殊学校教育,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58份,监督“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市检察机关将普法宣传的触角从涉案未成年人延伸至学校、社区,以及相关公共场所,“织密”法治教育宣传网络。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和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84场次,为全市49所中小学配备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近6万名师生和家长接受法治教育。
维护公平正义
彰显检察担当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守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以提升办案质效守初心、担使命。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每周二检察官在公安机关上班,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刑事案件数据信息共享,与市公安局联合在全省率先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的巡回监督,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共监督立案24件、撤案20件,追捕追诉30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和不规范情形63件次,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9份。开展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挂案”专项监督,督促侦查机关清理“挂案”8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3件。
刑事执行检察持续深化。加强对“高墙内外”的监督,依法审查刑罚执行机关提请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49件,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变更刑罚执行291人,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监外执行罪犯34人,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61件。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全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覆盖,发现并反馈、移送问题线索39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和推广。
民事检察持续强化。坚持精准监督,受理民事检察案件137件,依法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0件、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案件37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58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提请抗诉7件,办理的邓某华子女抚养纠纷执行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突出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受理该领域案件23件,提出抗诉4件、再审检察建议13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8件,依法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75件,发出检察建议56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件。针对土地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依法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3件。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受理行政违法和行政不作为监督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份。连平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持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9份,行政机关均在诉前整改到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和平县检察院推动辖区内96座零散烈士墓迁移至县烈士陵园集中管理,让英烈英魂得到更好安息。开展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推动加强盲道安全管理,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改革创新
提升司法公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进退流转管理办法,全市新遴选17名员额检察官;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294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1次,司法亲历性更加彰显。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和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机制,新型检察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4267件、生效法律文书173份,为律师提供查询服务889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全面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全市整体案件质量持续优化。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联合市公安局制定《关于降低诉前羁押率的工作指引》,全市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稳步降至35.42%。充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认罪认罚适用率上升至85.06%。我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的报告获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全市聘任2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促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