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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洲检察:惩教结合 让“违法者”变成“普法者”
        时间:2022-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在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占比较高。香洲区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实施醉驾不起诉案件引入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通过加强与珠海交警、香洲区团委、香洲区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等部门联动配合,依托“i志愿”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司法保障、行政执法、技术支撑等手段,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考察适用对象主要针对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依法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醉驾案件犯罪嫌疑人。交通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辅助指挥、路口行人文明劝导、规范驾驶规则宣传等。考察对象需在i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报名、打卡、登记,由义工联合会指派的专门带队人员现场督导,并于10日内在指定地点完成总量不少于15小时的交通志愿服务。考察对象在志愿服务结束后需将“广东省志愿服务时间证书”、“志愿服务时间明细”以及相关证明资料提交至检察院,作为决定对其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参考。 

          目前,香洲区检察院已先期试点三期共20人作为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人员,均已按要求完成交通志愿服务考察,在综合案情、认罪认罚情况以及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情况后,依法对上述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香洲区检察院在醉驾不起诉案件中探索引入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严格遵循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有效弥补了相对不起诉的教育惩戒的空白,让酒驾司机变身“交通志愿者”,让违法者“现身说法”变成普法者,使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更加广泛地警示公众遵纪守法。

          下一步,香洲区检察院将全面总结试点期间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经验,通过会商等形式与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认罪认罚从宽考量标准,进一步推动危险驾驶罪诉源治理,以检察能动履职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珠海创建文明城市。

          

        来源 :香洲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