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大街小巷年味渐浓,商场超市里购买年货的人也越来越多,各类干果、炒货、糕点等散装食品因品种丰富、分量随选、价格实惠,备受消费者欢迎。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香洲区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辖区部分大型连锁超市散装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有关部门把好年货食品安全关。
前期走访调研
香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辖区内多家连锁超市存在散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标注不明的情况。不规范销售散装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且容易产生维权纠纷,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部分超市散装食品缺少标注
制发检察建议
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香洲区检察院立即制作详细的问题清单,聚焦重点问题,主动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沟通座谈,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监管部门积极履职,排查辖区内所有散装食品经营场所销售散装食品是否规范,并对不规范销售散装食品的经营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为散装食品贴上了“安全标签”,确保辖区内散装食品依法规范销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开展专项检查
香洲区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辖区内散装食品销售经营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超市、食品零售店、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逐户进行排查整治,对不规范销售散装食品的商铺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及时消除了散装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祥和春节。
下一步,香洲区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定期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行动,持续对相关食品安全问题予以关注,确保检察建议得以有效落实,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守住食品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香洲检察